一、报名报考办法
(一)报名报考时间:5月25日至29日,节假日不休息,逾期不予补报。
(二)报名报考地点:全市各区(市)县考办(大邑县、邛崃市除外)。
(三)收费标准:笔试课程26元/科(川价费〔2002〕45号),电子照相费10元/人(川价函〔2002〕110号)。
(四)报名报考手续
1、新生报名报考办法:考生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到区(市)县考办,填写《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注册登记卡》;可以报考该次考试计划(成都招生考试网、各考办都有公布)的一门或几门课程,每一场考试只能报考一门课程;由考办工作人员采集考生电子照片;按规定交纳考试费、电子照相费。
2、已注册考生报考办法:考生本人(或委托代办人)持准考证到区(市)县考办,根据该次考试计划公布的课程报考;未办理新版IC卡准考证的考生,只能在考籍所在区(市)县考办报考,采集电子照片,并按规定交纳考试费、电子照相费;持有新版IC卡准考证的考生,可在就近区(市)县考办办理报考手续,并按规定交纳考试费。
3、部门委托开考专业,请与各委托部门联系报名报考,各考办不受理个人报名报考。详情参见《自考报考受限专业一览表》。
二、毕业证书办理办法
(一)办理时间:5月27日至6月1日,节假日不休息,逾期不予受理。
(二)办理地点:考生考籍所在区(市)县考办。
(三)收费标准:毕业审定费30元/生、毕业证书工本费5元/个(川教计〔1995〕118号)。
(四)办理手续
1、考生需准备的材料: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、准考证、课程合格证书、课程免考证、更改考籍通知单原件;办理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,还须准备本人专科(或以上)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。
2、考籍身份信息(如身份证号、姓名、性别等)与真实情况有差别的,请提供相应证明材料。身份证号、性别有误可以立即更改;姓名有误则于下次办理免考手续时申请更改,办证时间相应推迟。
3、考办对初审合格的考生发放《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》,考生领取登记表后应工整、如实填写。
4、在规定时间内,将登记表、课程合格证书、课程免考证、更改考籍通知单、有效身份证件等材料交到考办。
5、考生以前未电子照相的,由考办工作人员进行照相,电子照相费10元/人(川价函〔2002〕110号)。
6、按规定交纳毕业审定费、毕业证书工本费。
7、办理毕业证同时,还可以申请办理毕业证遗失证明、毕业证书错误更正证明,办理详情向各考办咨询。 |